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学习贯彻二十大,终身学习向未来
(二)举办时间: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26日,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拟定于11月下旬(暂定11月23日之后)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确定各自举办今年活动周的形式(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各地在活动周期间,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既要有章法、见力度,更要重质量、强效果。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及网络传播平台等重要阵地,以讲座、展板、电子屏、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传活动,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城乡社区教育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城乡社区管理骨干、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单位代表、企创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如种养大户)等结合实际交流自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会;同时,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本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通过活动周助力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开展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开课等各类线上线下学习活动
各地要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及各类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助力推进教育数字化,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发展相关活动,持续、集中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活动。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将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等开设“社区教育数字化转型与终身学习”“学习型地区构建”等相关系列公开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推进教育数字化、传播终身学习理念。
(三)持续开展“智慧助老”等活动助力老年人学习
各地要广泛动员各类院校及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终身教育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时事政策等方面学习活动,以及智能手机应用等教育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了解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网上学习、微信读书、科学生活、健康养老、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在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掌上金融、手机购物等领域的实际生活中应用所学技能,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各地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智慧助老”系列服务活动,让老年人真正从智慧学习中受益,切身体验和享受“智慧生活”。
(四)持续引导并助力全民阅读学习
各地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读书沙龙、智能学习等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建设活动。广泛组织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阅读习惯,培养阅读兴趣。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方式,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助力书香中国建设。要积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大在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阅读活动力度,增强阅读活动实效。
(五)推动各地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十年成果总结宣传及展示活动
各地要深入总结、宣传和展示十年来全民终身学习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全民终身学习故事,传递终身学习正能量。主要包括:宣讲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和国际成人教育大会相关精神;宣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展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成果;展示全民终身学习、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共享与优质案例、“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展示等)、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成果、终身教育数字化发展成果、终身学习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理论与实践成果等。
(六)推动开放各类学习教育资源服务城乡社区居民学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属地统筹职责,指导所属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老年教育工作协调部门等,结合各类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院校、社区学院(社区学校)、老年大学(老年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普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立足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积极开放学习和教育资源,深度参与活动周活动。积极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主动服务全民学习。各地要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面向社区居民的开放水平。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要加强与各地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联系沟通,并做好社区教育相关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七)发挥各类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扩大学习资源开放共享
加强部省联动,集中发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社区教育网、中国老年教育网、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功能作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各地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平台、继续教育平台与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等平台之间加强互联互通;鼓励各平台之间共建共享优质终身学习资源、实现用户互访。组织各类学校、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积极推动面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开放共享优质资源。
活动周期间,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将开放万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优质课程。
(八)集中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做法经验推介宣传
各地要精心组织开展全国和地方“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终身学习方面创新学习方法、坚持自主学习、带动群众学习的“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工作者、老年教育工作者、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贡献者等事迹突出的励志人物,以点带面,促进终身学习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终身学习文化”,助力学习者增值赋能,助力全社会增强“终身学习文化”软实力。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宣传活动,集中推介“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典型经验做法,以及各地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数字化建设经验与成果、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等相关优质案例,并集中展示活动周总开幕式及各地活动周精彩活动。
三、活动组织
本届活动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等单位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举办。活动周设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沟通、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全国总开幕式由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人民政府承办,国家开放大学等单位协办。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推动各地级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稳妥开展相关活动,要切实防止流于表面形式,做到真正有实效。各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高效、节俭。
四、活动宣传
各地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就活动周开幕式及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好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多措并举,突出宣传各地活动周的重点、亮点、出彩点活动,确保宣传实效,共同创造全民终身学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同助力形成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各地要积极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形式灵活、有内涵、有品质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各地要将相关门户网站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https://www.caea.org.cn/)、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oschool.org.cn/)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http://www.llaw.org.cn/)进行链接,并及时推送、宣传和展示典型案例;中国社区教育网(http://www.shequ.fsjucheng.com)、中国老年教育网(http://www.lnjyw.org)、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https://le.ouchn.cn)等网站要积极做好相关展示宣传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将本地活动周方案、3—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3—5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报送至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10日前,要将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报送至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人:王立、桂敏
联系电话:010-66096253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胡卫华、黄晓晨
联系电话:010-58581449;邮编:100120
邮箱:caeabgs@126.com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系人:杜若
联系电话:010-66490608 邮箱:dur@ouchn.fsjucheng.com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学习活动周宣传报道联系人:李荣华
联系电话:13811473279
邮箱:liuxiaomei@enaea.fsjucheng.com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