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函〔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我部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予以备案和公布。
一、我部汇总备案的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766个(其中,本科专业348个、专科专业418个),专业点27816个(其中,本科专业点15179个、专科专业点12637个)。备案专业自即日起可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jxjy.moe.fsjucheng.com/)查询,具体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以平台公布为准。
二、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将以备案的专业、专业点等数据作为招生管理服务的依据。各地各高校须严格按照我部备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专业设置指导与管理,优化区域专业布局。我部将加大对各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和管理工作检查力度,以专业设置管理为切入点,不断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教育部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