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提升学校教师科研能力与科研项目申报质量,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术讲座管理办法》(校政研[2019]7号),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发展建设需求,就2023年度校外学术讲座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学术讲座工作,积极邀请学术大咖、知名学者、业界大师等来校开展学术讲座,本年度每个教学院、部举办校外学术讲座不少于2场。学术讲座的选题应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前瞻性、实效性。讲座内容可以以面向本院部师生的专业性学术讲座,也可以以面向全校教职工的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申报等科研方面经验讲座。各类师资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管理培训、心理咨询培训、教学与技能竞赛等不能认定为学术讲座。
校外学术讲座由科技处主办,各教学院、部承办。各承办单位负责讲座的组织实施,在讲座前加强和科技处的沟通和交流,具体参照《关于学术讲座实施流程的通知》(校科技函[2022]5号)执行,讲座经费统一从学校科研经费中支出。校外学术讲座工作将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请各教学院、部规范建立校外学术讲座档案。
科技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