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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市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3-08 信息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2020年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奖补项目(第一批)兑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kjj.chuzhou.gov.cn/tzgg/1104157382.html。根据本次通知的申报范围,我校主要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申报。

    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申报须知

    一、 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本市内转化科技成果

    补助(技术、成果输出方)

    (一)申请对象

    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

    (二)补助内容

    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本市内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或发票),市给予技术、成果输出方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补助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0年度与市内企业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通过 “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或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向市内企业转移先进技术,企业按技术合同于2020年度支付的费用已实际到账。

    (四)申请材料

    1、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补助申请表。

    2、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请转化科技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见附表。

    3、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转让的技术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及转帐凭证。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技术输出方与技术输入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等)。

    6.提供的技术合同和发票与申请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3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刘青校内邮箱。

    咨询电话:0550-3854700 联系人:刘青

    科技处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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