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近日收到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科才秘〔2024〕11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此次选派推荐工作在前期征集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人才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科才〔2024〕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应为省内外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国家级人才可放宽至60周岁。
三、材料提交
“科技副总”以企业为主体申请,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3),自主与企业沟通对接,同时告知科技处(电话:3854689)。达成服务意向后,通过企业填写《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签订《合作协议书》,所有申报材料由企业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报送,同时向学校科技处提交一份备案(电子邮箱:liuteng@chzc.fsjucheng.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科才秘〔2024〕119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科才〔2024〕2号)
3.《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