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实施转化的专利公示如下:
一、 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名称与登记号:
1.“一种户外便携式扩音器” ZL202120456802.9
专利权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一发明人:李雯雯(传媒与设计学院)
二、 知识产权实施情况:专利实施许可
转让方: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受让方:滁州伍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方向:文旅精密仪器设备
转让金额:贰仟元整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8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邮件至kejichu@chzc.fsjucheng.com.
联系电话:0550-3854689
科技处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