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作出决定,表彰在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我院被评为“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这是我院继2005~2007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008~2010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后,第七次获此殊荣。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点,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我院在省教育厅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学院党委、院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政策文件精神,落实“一把手”工程,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以“服务地方经济”为理念,提升毕业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不断促进就业工作业绩稳步增长。截止到2011年底,我校2011届毕业生就业率已达到97.40%,2012届毕业生有三分之二的学生已经落实了工作岗位。
此外,我院招生就业处徐云龙、经贸系辅导员汪立超被评为“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