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2023年上半年即将结束,根据财政考核要求,推进支付进度,确保相关费用及时支付完毕,现就财务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1、对政府采购项目(含徽采购买)已完成的,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执行,应抓紧时间进行验收和报销手续,及时报送计财处,确保及时支付完毕。
2、对非政府采购类项目,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自2023年上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费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履行验收手续和网上报销,按月清理,确保按时报销和报送完毕,手撕发票必须附有清单,不执行验收和报销手续的计财处将不予受理。
3、“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应在发生当月及时报销完毕。
4、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财库【2023】216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使用,发生所有费用如无特殊原因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在上传附件的时候必须要上传消费记录或POS单并及时履行报销手续,否则计财处将不予审批。
5、发票抬头必填项名称: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纳税人识别人号:12341100748909492N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