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学校实际,202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中秋节、国庆节假期从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号(星期五),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和10月8月(星期天)两天上班上课,分别执行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教学任务。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后教学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在校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值班期间要深入校内学习、办公、生活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对突发情况,报值班校领导牵头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平安祥和。
2.安全保卫处严把“校门关”。所有外来人员需经批准同意、完整登记后方可进校。
3.切实开展安全排查工作。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院部放假前要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班会,着重强调学生们假期学习、生活、交通、旅游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及相关纪律要求,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被骗、被盗及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辅导员及班主任及时清查学生离校情况,掌握学生离返校信息。
5.后勤服务中心在节假日期间,根据师生人数和需求的实际情况,确保食堂正常餐饮服务。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